■ 《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信用立法走在全国前列
■ 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横向打通46家省级单位业务系统、纵向贯通12个市(区)信用平台,实现全省信用数据上下贯通
■ “秦信融”平台累计归集公共类、经营类涉企信用信息近亿条,注册企业超10万家,入驻金融机构达400余家,撮合交易近320亿元
■ 实现全省119个市、区、县政务诚信评价全覆盖,建立起市、县两级政务诚信评价档案
2月6日,记者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2022年,我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连续3年获国家肯定。
全省社会信用体系法规制度更加完备。《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信用立法走在全国前列,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同时,我省陆续出台《陕西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等配套制度,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排查清理,为信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
社会信用体系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我省启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数据管控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进一步夯实信用基础设施。目前,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横向打通46家省级单位业务系统、纵向贯通12个市(区)信用平台,实现全省信用数据上下贯通,在库的自然人基础信息、社保信息、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数据总量超8亿条。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各类信用场景应用亮点频出。我省推送的7个信用应用场景案例获评第四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集中反映了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在赋能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中取得的成效。此外,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荣获“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特色平台”称号,文化、旅游领域开展的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行动收效良好。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振经济作用明显。2022年我省完成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秦信融”平台)升级改造,出台《陕西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持续深化数据开发利用,创新优化融资模式。目前该平台累计归集公共类、经营类涉企信用信息近亿条,注册企业超10万家,入驻金融机构达400余家,撮合交易近320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全省政务诚信向好发展。我省不断优化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全省119个市、区、县政务诚信评价全覆盖,建立起市、县两级政务诚信评价档案。全省119个受评对象中,“良好”以上等级占比超过80%,全省政务诚信总体水平呈现向好态势。我省在公务员录用、调任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常态化开展信用记录查询、应用,全省公职人员队伍整体信用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将从深入贯彻信用条例和“十四五”规划、持续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大力开展“信易贷”工作、常态化开展政务诚信监测与评价、加快信用平台网站一体化提升改造、多元化开展信用示范创建及宣传六个方面精准发力,以信用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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